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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FDA监管的食品企业
FDA监管所有在州际贸易(所有进口食品都被认为是州际贸易)中引入或出售的食品和食品成分,但美国农业部(USDA)监管的肉类、家禽和某些加工蛋类产品除外。
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CFAN)与FDA的现场办公室合作,确保国家的食品供应(美国农业部监管的肉类、家禽和一些蛋类产品除外)是安全、卫生、健康和如实加贴标签的,并确保化妆品是安全和有效标注的。
不受FDA监管的食品业务例子:
● 州和地方**监管的零售食品企业(即杂货店、餐馆、咖啡厅和食品卡车)
● 农民市场
食品设施企业注册
在美国,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或持有用于人类或动物食用食品的设施企业必须在开始这些活动之前向FDA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要求适用于从事这些活动的任何设施企业,除非该设施企业取得了特别豁免。
取得豁免的一个例子是仅生产/加工、包装或持有食品接触物质或者杀虫剂的设施企业。
进口到美国的食品必须符合与美国生产的食品相同的法律和法规。它必须是安全的,并且不含违禁成分,所有的标签和包装必须是信息量足且真实的,标签信息需为英文的(或者波多黎各的西班牙文)。
进口食品预先通知
2002年的“公共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准备和反应法”(生物恐怖主义法)指示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作为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食品管理机构采取额外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针对美国粮食供应和其他与粮食有关紧急情况的潜在或实际恐怖袭击。
该法与其他规定一起,要求FDA事先收到食品通知(预先通知),包括进口或提供进口到美国的动物饲料。进口货物的提前通知可使FDA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支持下,更有效地针对进口检查,并帮助保护美国的食品供应免受恐怖主义行为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
2011年1月4日签署的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旨在通过将联邦监管机构的重点从对污染的应对转移到防止污染来确保美国食品供应安全。 2011年5月5日,FDA发布了临时较终规则,要求提前通知进口食品(包括动物食品)的人员报告该物品被拒绝进入的任何国家的名称。 新的信息可以帮助FDA做出更明智的决定,管理进口食品进入美国的潜在风险。